12月12日訊 經濟觀察報記者李微敖消息,李鐵案將在明天由咸寧中院公開開庭審判,這距離一審開庭已經過去了接近9個月。
2024年3月28日,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李鐵,李鐵被控受賄、行賄、單位行賄、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、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五項罪名,涉案金額近1.2億。
有知情者則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,李鐵雖然表示“認罪悔罪”,但未做“認罪認罰”。
對于這兩個詞,經濟觀察報的文章做出解釋:所謂“認罪認罰”,簡言之是指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對于檢方指控其犯罪的事實沒有異議,且同意檢方給予的量刑意見并簽署具結書。